外国人投资申报
向外汇银行或KOTRA申报投资金额、持股比例和行业等。

外国人在韩国设立法人并取得D-8(企业投资)签证,一般按照“外国人投资申报 → 汇入投资款 → 法人设立登记 → 营业登记 →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→ 申请D-8”的顺序进行。顺序颠倒或资金流向材料中断,在签证阶段容易被要求补充材料,因此从一开始就规划整体日程非常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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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外汇银行或KOTRA申报投资金额、持股比例和行业等。
以投资者本人名义从境外以“外国人投资”目的汇款,并取得外汇购买证明。
备齐章程、会议记录、股款缴纳证明等,在总部所在地登记所办理设立登记。
登记后向管辖税务署办理营业登记并开设法人账户。
资本金缴纳完成后60日内登记并领取登记证明。
食品、旅行社等需许可的行业,须在营业前完成许可、登记或申报。
在海外申请签证发放认定书或使领馆签证;在韩国境内则申请变更滞留资格。
入境后90日内办理外国人登录,并为延期做好经营实绩管理。
海外出具的材料常需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,仅准备就可能需要数周。
汇款人名义、汇款目的、申报金额与资本金不一致时,在登记或签证阶段会被要求补充。
只有登记用地址而没有实际经营场所,可能在D-8审查中出现问题。
即使材料齐全,整个过程通常也需要数周至两个月左右,应为滞留期限和入境日程预留余量。
备齐委托书和经认证的材料,可在海外办理设立程序。但开设银行账户等部分程序可能需要本人确认。
一般在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证明后申请。
视当前滞留资格和国籍,境内变更可能受到限制,需事先确认。
视材料认证、汇款和登记日程而定,通常预计数周至两个月左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