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韩国招揽外国患者,须依据《医疗海外进出及外国患者招揽支援法》登记为招揽医疗机构或外国患者招揽业者。未登记从事招揽活动可能受到处罚。
登记前介绍患者或收取佣金可能构成违法。
须按规定期间报告招揽业绩,遗漏会有不利后果。
登记有有效期,须在到期前更新。
满足要件并另行登记为招揽业者即可一并经营。
可考虑以外商投资企业形式设立后登记。
请告知当前滞留资格、国籍、目的和希望日程,我们将说明所需程序和材料。